企业支出是见票付款吗?
从你的问题中,应该能看出你对于会计知识的学习和理解还比较表浅,让我来试着帮助你理解这个问题吧! 首先,企业支出的范围太广了,我这里所说的“支付”也是广义上的,并非狭义的“以货币资金、票据、有价证券偿还债务的行为”所以不能用一个简单的是否来回答这个问题的。
其次,决定会计核算方法的前提就是企业对于经济业务是否具有合理性判断,这一点与税法规定息息相关(因为纳税义务的发生需要企业管理层做出合理的决策)因此你说企业支出是不是要“见票付款”,其实质就是在问企业支出是不是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结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不是所有的企业支出都通过银行转账(即采用支票/汇票等法定金融证券支付)的。
举个例子,一家生产型企业的原材料采购,在购买时可能会收到销售方的发货单、运输部门的货运单,到了月底依据这些原始凭证加上发票做账即可。也就是说在采购过程中,你也许根本见不到“票”,但是这样的经济业务的发生却是合理的;同样,企业发生的各项差旅费、招待费等,往往也不需要报销“票”。 所以说,能不能见到“票”并不能作为判定企业支出是否合理的唯一标准——“以票管账”“以票审计”“以票控税”是针对增值税纳税人而言的,而会计准则和税法规范的对象是全体企业,不可能让所有人按照同样的方式去做。
如果一定要给出一个合理的答案,应该是这样:符合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的费用开支,且经相关职能审批的经济业务才能确认为企业的支出,同时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这些款项应在对应的时间点上记入相应的账户并加以结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