翍字五行属什么?
“檒”字同“枫树”,《说文》里“枫”字的解释就是:“檍属,叶似枫,树高。” “楓”字的古文象形文字是如下图的,左边是一只手(卯)拿着一根棍子(未),右边是“林”或“木”的变形,表示用手执棍伐木的意思; 也就是说,“楓”“枫”二字的本义都是指砍伐树木的意思。所以用五行为木。
“檒”字的古文象形文字是如下两图,左边是一根横着的树枝,上面是叶子,下面是树干,右上是日,右下是一个“酉”字形,表示日出而作,像一棵枝叶茂盛的树那样辛勤地工作; 或者如图,左上是“辛”字形,表示劳作(因为“辛”字下面的一竖代表工具,而上面的十字代表头),左中是一只手,左手劳动,右上依旧是一个日,右下仍然是“酉”字形,表示太阳西沉了,一天的劳作结束了,犹如夕阳落下以后,树木停止了生长。 所以“檒”字的五行也应当是木。与“楓”“枫”相同。
《集韻·東聲》中有下列释义: 《康熙字典》中关于“楓”、“枫”二字条目下的“五行”注解如下: 由此可知,至少在清代的《康熙字典》编纂者看来,“楓”、“枫”二字应该是属木的;而在南宋的《集韻》中,此二字已经是屬金的了。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变化呢?因为“楓”和“枫”的字形在南宋的时候就已定型,而“楓”在宋代以前,下部是个“木”字。“楓”为木,“枫”为火,这是北宋初年欧阳修等编撰《皇朝編年纲目备要》时定下来的,见该书目录中的“楓”字: 到了明代,张自烈在《正字通》里沿袭了这一观点 至于为什么《正字通》会沿袭《皇朝編年纲目備要》的错误,原因可能在于古人很难理解一个字为什么可以有两个甚至好几个不同的五行属性——比如“寒”字,在《說文》里属水,在金文和大篆里属金,在小篆里属火,在隶书里属木,在楷书里属土……古人是很难自圆其说的。
于是,古人就采用了“以意推测”的方式来确定一个字的五行属性。比如“楓”,既然它是由“木”和“風”组成的,那么五行理应属木无疑了;而“枫”字,从上古一直到宋元,一直是以“木”和“風”组成的,故五行理应也是属木——至少宋元时期的作家是这么认为的,比如元代吴师道《敬斋古今黈》就有“楓為木,枫為火”之说。但是到了明清时期,“楓”字下面的“木”字被“辛”字代替了,于是很多学者就开始质疑这个“枫属木”的定论,比如叶桂堂《説文樹法》就说“楓則辛木,非寅辰之木也”,因为“辛”的五行属金,与木相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