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认缴过期怎么办?
认缴的出资期限未到,股东对出资承担的是认缴出资的义务,公司没有权利要求股东提前认缴出资。当认缴期限到期后,股东应当按照章程约定的认购出资。如果到期后仍然没有履行出资义务的,根据章程约定和《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还可以追究股东出资违约的惩罚。
但是认缴的出资期限也不是无限制地延长,《公司法》对于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以及公司运营过程中的最低注册资本的缴付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如果公司因为经营需要,需要在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届满前缴纳出资的,应当通过修改公司章程来修改认缴期限,以适应公司经营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