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西安医保如何交?
一、2018年西安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政策有变动吗? 答:有,2018年将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统筹制度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政策。 《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于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二、2018年的缴费标准是什么? 答:2018年全市统一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70元,其中市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每人210元、大病保险费每人90元;各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负责征收的残疾人保障基金每人10元,另有10元的大病医疗救助金由相关部门按规定落实。
三、2018年的报销比例和报销上限与去年相比有什么变化? 答:2018年全省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为60万元,其中未成年人、大学生(含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分别为40万元、20万元。
四、2018年就医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吗? 答:不需要。为方便群众看病,简化办事程序,全市实行城乡居民就诊“一卡通”,只要持卡就医即可实时结算,个人只需承担乙类药品费、诊疗费和自费部分。
五、2018年还可以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吗?都需要带什么材料申报? 答:可以申请。需携带病历资料到所属社区或乡镇申请办理。疾病名称及代码如下:
1型糖尿病,I型糖尿病伴并发症,2型糖尿病伴有严重并发症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肺结核,支气管哮喘,肝硬化失代偿期,原发性高血压(1~3级),冠心病,心肌梗死,慢性心功能不全,风湿性关节炎,癫痫,精神病,重度智力低下,肢体瘫,言语不清 糖尿病,脑血管意外,慢性肾炎,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 恶性肿瘤 六、哪些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医保报销?能报多少? 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可以报销的医疗费用包括:住院医疗费用、急诊抢救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国家规定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因意外伤害导致伤残的医疗费、以及国家和省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诊疗项目范围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所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费用。
七、哪些医疗费用不能通过医保报销? 答:下列医疗费用不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八、在西安市异地居住怎么参保?要办何种手续? 答:在本市异地居住的城乡参保人员,应携带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委会或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异地居住人员包括: 因外出学习、工作、旅游等原因在本市内异地居住的人员; 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异地居住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