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省长是谁人?
是贺卫方!1933年生于西安。1948年毕业于西安交大,后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研究生班,师从著名法学家瞿同祖教授。1956年到北京大学工作,历任教务长助理、副校长兼工会主席等职;1978年开始担任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职务直至退休。
在任北大法学院院长期间,贺卫方先后主持建立了我国最早的两所法律高校分校——北京科技大学(前身东北工学院)法律系和吉林大学法律系,并担任首届分院院长。此外他还担任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副主席王汉斌的助手,参与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起草工作和法制建设。 作为一名资深律师,贺卫方的从业经历也充满传奇色彩。
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在“文化大革命”时期最黑暗的岁月里,他凭借手中的一张旧船票侥幸登上了逃往国外的偷渡船,从而开始了他的流亡生涯。 当时,他和妻子都在北大工作,由于身份已经是“反动学术权威”,所以不敢在家中住,只好带着3岁的儿子住到位于西安的岳父家中。每天天还没亮就骑着自行车前往西北政法学院上班。为了躲避红卫兵的追查,他只好谎称自己是南下干部,并随身携带一张1949年前国民党军官的任命状作为“挡箭牌”。 在那段艰难的岁月里,他一直梦想着有一天能回到心向往之的祖国。他曾说,“我的理想就是当一位律师,但我更想在中国当律师。” 终于,在1978年,他被正式召回复职,并担任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一职一直到1988年。而这时距离他成为法学专业的一名学生已经过去了整整半个世纪。
回国后,贺卫方重新考进了北京大学法律系的研究生班,这次他是以一名普通学生的身份完成了自己的学业。 1985年在香港大学从事研究工作时,他获得了香港理工大学授予的哲学博士学位。1993年受聘为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访问学者。
贺卫方是一位才华横溢的法学家,也是一位热诚的社会活动家。他在诸多研究领域都有着建树,发表了大量高质量的论文和著作,并曾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纲要》的起草工作。同时他还是一位优秀的律师,曾在李庄案等案件中有出色表现。
这样一位伟大的法学家却在晚年遭遇了丧子之痛,他的儿子贺中阳因患白血病于2011年不幸去世。贺卫方和妻子刘明索悲痛欲绝,妻子因承受不了失子的沉重打击病倒,不久之后也去世了。 两人终其一生为国家与人民奉献了一生,却未能享受到儿女绕膝的天伦之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