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融资租赁要交税吗?
最近,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融资租赁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89号) 指出,对经商务部批准设立的融资租赁企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在境内设立的经营租赁公司和外资租赁公司在境内再设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的所得,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为支持金融租赁业务发展,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14年曾发布过《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发展的税务咨询意见》,明确自2013年6月1日起至2017年年底,对于金融机构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对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根据财税〔2010〕110号文件规定,对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购货方)收取的租金,在计算增值税应税销售额时,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另外,根据国税函〔2010〕86号文第二条规定,出租方将固定资产所有权转移给承租方,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不缴纳增值税;第三条规定,出租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固定资产,并按合同约定的租金,收取承租方的款项,应作为房地产出租收入计算缴纳房产税。如果纳税人采取融资性售后回租方式租赁资产,在计征相关税费时须注意上述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