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医很少吗?
最近看了《大侦探波罗》系列,里面有多集香港警方邀请波罗探长协助破案的剧集(就是让波罗帮忙鉴定尸体或者寻找凶手),于是乎对香港的法医产生了好奇… 上网搜了搜,发现大家对于内地和香港的法医制度了解都不多。因此特意写了一篇长一点的解答。
先简单说说两个地区法医的定位吧。 以TVB电视剧《法证先锋》为例—— 法证先锋里,法医主要负责尸体的检验工作,而刑事侦缉部门(重案组、O记等)在取得尸检报告后,根据报告内容做出下一步侦查行动的建议。 在现实中,一般是由当地公安局负责法医工作的建立与发展。以广东省为例,全省共有30多个市公安局设立了法医机构,编制146个,其中法医27人;法医技术人员59人;辅助人员60人。 而香港的法医队伍则分散于各警察部门下面,没有专门的法医部门与法医技师。据我所知,只有湾仔警区、油麻地警区和刑事调查组才有独立的法医岗位。
当然,我所说的“独立”是就法医工作岗位而言的,并不表示这些地区的法医就能完全脱离公安机关的工作程序和刑侦技术来进行尸体检验。否则,阿加莎·克里斯蒂也不会成功侦破“七面钟之谜”了~ (注:港剧《七面钟之谜》里,有法医这个职位,但主要职责并非尸检。剧中法医更像是有一定现场勘查及侦查能力的痕迹鉴定员。)
再来说说法医的具体工作内容。 我所了解的内地法医工作,主要是基于基层公安工作经验。在此所说的内地的法医工作,也仅限于县级公安机关(不包括省级公安厅局)及其以下单位。
以县一级公安机关为例—— 如果发生非正常死亡案件且需要提请尸检时,首先由法医出面勘验现场并制作笔录,然后签发《尸体处理通知书》,通知死者家属办理丧葬事宜。
在死者家属办理完丧葬手续后,法医方可进行尸检。具体步骤包括表面伤口的观察记录,局部切开检查,解剖检验,组织切片,毒物化验等等。 通过尸检,确认死亡原因和死亡方式,为案件定性提供依据。同时,通过查阅病历资料、询问医务人员,了解死者的既往病史,从而得出致死的直接原因或诱因。
而在现实工作中,出于节约成本和简化流程的考虑,很多县级公安机关在没有明确线索指向的情况下,往往会将尸检委托给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 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工作人员接到委托后,会通过影像资料确定样本采集的范围和数量,并进行样品封存、登记、寄送。在收到实验室检测报告后,法医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给予初步诊断意见,交由经办民警记入案卷。
当然,在有的案件中,法医会参与前期现场勘查,收集与死因有关的证据,为后续的尸检工作打下基础。 但纵观整个案件办理过程,法医起不到主导作用,更不能单独行使侦查权。也就是说,法医不能决定检不检、怎么检。
在香港,法医的工作涉及范围比较广泛。 除了一般性尸检外,还包括伤害程度鉴定,自杀与他杀鉴定,酒精浓度测试,药物含量测试以及活体损伤鉴定等。 任何涉及到法律诉讼的法医鉴定都必须严格遵守客观、公正的原则。所以无论是大陆的还是香港的法医,在对待“不信任”的案件上都是慎之又慎。
不过,由于司法体系的不同,使得两岸三地的法医在职能定位和工作内容上有类似的侧重点。 比如,都注重尸体检验、尸体照片的拍摄和记录;都注重伤情的初步判断和对致命伤的认定;都会对致死原因做分析说明并提出建议…… 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说,法医这个职业是相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