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有强制上市的吗?
首先,我国目前法律并没有赋予公司有自行决定上市地点的选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十条规定: “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否则不得募集股份。” 除了上述规定外,公司申请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还须满足其他法律规定,比如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等。 所以,上市公司并非想上就上。
其次,虽然目前公司在上市方面存在诸多限制,但并不意味着没有限制。 在境内上市的公司必须是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法人且属于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或港币500万元及以上(新公司法实施前已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千万元及以上),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同时,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营业绩良好。
(二)财务状况健康。申请股票上市的公司应具有稳定的利润来源,并且盈利能力超过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水平。
(三)商业信用较好。
最后,不是所有企业上了市就是好企业。 目前很多新兴企业为了早日实现上市的目标会盲目扩张,一旦无法达成目标就容易形成巨大的风险。所以即使成功上市也不能证明该企业就一定是优质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