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wto之路怎么走?
WTO的争端的解决机制是在多边贸易体制下,各成员方通过协商一致来解决国际贸易纠纷或争端的一个制度安排。其基本原理是“互相承认、尊重彼此的权利与义务”。其核心在于解决机制的多边化,即通过多个当事方的参与和谈判来达成一致的意见。从理论上说,任何国家都不能将自己从多边贸易体制中剥离出去而仅由双边关系来代替。但是,在现实世界中,每个国家(包括发展中国家)都在寻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并且试图将其负担最小化。他们会在追求自身最大化的同时,尽量将自身的负担转移到其它国家身上。这样,就在多边贸易体制之下形成了各种贸易摩擦。
为了减少贸易摩擦,各个国家都尽力争取对自己有利的国际规则制定权。国际规则制定的过程其实就是各国博弈和讨价还价的过程。那些发达国家希望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取得对发展中国家的竞争优势;而那些发展中国家则希望通过联合来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并尽量降低自己的负担。在国际贸易规则的制定过程中,实际上出现了“南北之争”。
尽管存在激烈的争辩,但WTO的争议解决机制仍然是最接近“正义”的机制。至少它做到了以下三点:
首先,它是建立在各方自愿基础上的。只有各方愿意接受该机制才可能启动该机制(虽然美国曾以国家安全为由拒绝加入WTO)。
其次,它遵循着非歧视性的原则对所有相关的利害方平等对待。
最后,它的决策是基于多数原则下的协商一致的产物,因此是一种加权的公平原则。这种规则最接近市场机制,它能最大程度地降低交易成本,实现资源配置的效率最大化。
当然,WTO的争端解决机制也存在看不足之处。比如,它的管辖范围有限,只适用于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领域的争端;而且当事方必须是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的缔约方等等。尽管如此,WTO的争端解决机制仍在不断发展和完善之中。我们可以期待它在未来的日子里能够更好地发挥应有的作用。
中国“复关”和“入世”谈判之路历程曲折,经历了十五年的艰难历程。
从1986年下半年提出“复关”申请开始,1987年底,中国就“复关”问题开始了正式谈判。当时,以当时中国尚未进行全面经济体制改革,存在以计划经济为主、对外贸易缺乏竞争等不符合关贸总协定的条件,中国“复关”申请没有获得通过。
1992年,在乌拉圭回合谈判进行之中,中国与发达国家以欧盟为主的“复关”谈判取得了进展,与包括加拿大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的谈判在农业和纺织品方面也取得了进展,同年9月底,原外经贸部部长李鹏率团赴欧共体总部布鲁塞尔参加谈判,谈判一度出现可能结束的“曙光”。
然而,随着中国在11月宣布人民币汇率并轨,以及美国12月初指责中国在纺织品贸易中违约,美欧代表随即提出要讨论中国的汇率和纺织品问题,“复关”谈判一度被迫中断。
经过中欧双方的艰苦努力,1994年3月和7月,中方与欧方在农业和纺织品问题上进行了两次实质性谈判,并在汇率“爬行盯住”安排问题上达成协议,使谈判出现新的希望。
为了推动谈判早日结束,1994年5月,中方正式提出由“复关”改为“入世”的申请。1994年7月1日,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束时,由于中国尚存在一些问题,没有能够取得“复关”或“入世”谈判的完全成功,但中国也得以在1995年1月1日世贸组织正式建立时成为135名观察员之一。
尽管这样,中欧谈判经过1995年初的进一步协商,已经基本结束了,仅只存在一些细节问题需要磋商。1995年5月底,中国外经贸部部长李岚清率团前往日内瓦就中国“入世” 问题恢复谈判,谈判取得的进展表明,各方对结束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谈判是存在共识的。
但是,随着美国正式申请加入世贸组织,其要“替代”欧共体与中国谈判的要求提上议事日程。
1995年9—11月,在美中欧三方就中国“入世”事宜举行了多次磋商,并对美国要全面参与中欧“入世”谈判进行了商讨。美方要求对已经结束的中欧“入世”谈判所有实质性问题重新谈判,而且提出与中国进行“双边”谈判,而中国则坚持“多边”谈判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