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安社会中国能上市吗?
从法律角度讲,没有可能了。 2015年8月6日,原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企业登记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3号),其中对“先注销后清算”的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该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企业的注销登记被撤销,或者注销登记未满三年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当申请恢复注销前的登记状态;因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注册等由相关行政机关责令停止经营活动而注销登记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七十一条还进一步规定,公司注销后,其法人资格消灭,作为民事主体的资格也不复存在,不能再作为诉讼当事人。即使该公司清算过程符合法定程序,清算结果公平合理,由于债务人主体资格的消灭,债权人也无法再请求偿付。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逃避债务,情节严重的,不仅使债权人的债权落空,而且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罚。 所以,如果公司注销流程合法合规的话,就不会出现题主说的欠缴税款的问题。但是,现实中确实有很多企业,因为经营不善导致破产倒闭,被税务等部门判定为偷税单位,从而受到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