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行业有哪些税?
宾馆需要缴纳的税种有五个,分别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和房产税。
一、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1、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下述简称附加税费)。
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计税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同时缴纳附加税费。
二、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1、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宾馆缴纳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的,应按实际的经营所得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申报计缴,应纳税所得以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的,应以营业收入×应税所得率,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查账征收的,依照《关于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正案(草案)》缴纳个人所得税。
2、 企业制宾馆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分为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方式。查账征收企业应在月度或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申报预缴,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核定征收企业,按月预缴,年终汇算清缴。
三、印花税
宾馆按“营业执照”、“产权转移书据”、“购销合同”等缴印花税。其中“营业账簿”减半征收;“产权转移书据”、“购销合同”按万分之五的税率缴纳。
四、房产税
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百分之三十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按1.2%的税率从价计征房产税,或者按房屋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适用税率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