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养老金基金?
2018年4月,人社部发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进行了定义: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是指国务院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养老金的专项资金。 该定义表明:
第一,我国设立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第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是征收和企业缴费;
第三,设立这一基金的目的仅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养老金,即社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待遇;第四,这种专门资金的性质属于资金设立的“专项资金”或者称“资金池”。
根据上述定义,目前只有企业和个人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费才能纳入到养老金基金中。将国家发放的退休金和城乡居民领取的养老金都称为“养老金”并不准确,只能称为“离退休养老金”或“城乡居民养老金”。 为了便于管理,各地建立的养老保险基金一般按照统筹层次进行划转。例如,武汉市建立了市属企业职工、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基金和市级退休职工医疗补助金。其中,市属企业职工、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基金按全市参保单位及其职工缴费基数之和60%的比例集中划入财政专户;市级退休职工医疗补助金按全市上年度在职职工平均工资总额5%的比例,从职工本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中扣除。
随着机关事业单位也实行了职业年金制度,从2019年起,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缴纳的保费将会逐步合并。原先分别管理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会逐渐统一。 同时,考虑到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过去在制定全国统一的养老金基金管理办法时,对此问题并没有明确。此次《暂行办法》中明确提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市(区、县)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以及就业形势和工资增长情况,制定本地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具体方案,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可见,随着省级统筹和失业保险基金调剂使用制度的建立,未来各地根据当地的实际收入水平和经济状况,合理调整基础养老金的标准,将成为可能,这对促进社会公平、缩小贫富差距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