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多方出资?
首先明确一点,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投资主体,其全部合伙人(LP)之间在出资上是有可能有差别的,这个差别可以很大,比如100万和500万的差距。 但是这种差别是在有限合伙企业的内部进行区分,即合伙人之间的认缴出资额不同而已。在外部,所有有限合伙的认缴出资总额是相同的。这就是有限合伙与有限责任公司最大区别之所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LP)之间不可以有出资上的差别,而有限合伙的LP之间可以有出资上的差别。
所以,如果A想向B融资,但是又担心未来的资金供应能力,可以将自己的部分资金先投入一个有限合伙中,作为该有限合伙的大LP;然后让该有限合伙去投资,而作为该有限合伙的小LP;最后收益归A。 B要投资了,发现好项目很多,但是一次性投资不完,那么可以把资金分批投入到若干个有限合伙中,作为该有限合伙的大GP;然后将各有限合伙的收益逐步拿出来给项目公司投入,而自己成为该有限合伙的小GP。 最后收益归B。 这样A、B就实现了相互间资金的流动,并且这个流动还经过了合理的规划,达到了避税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