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誉属于经营性资产吗?
商誉是一个非常特殊的资产,其特殊性体现在其不可辨认性和潜在收益的不确定性上。商誉不是一种独立的资产,而是对购并中企业付出超过所购被并企业可确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以上的代价的一种确认。
商誉是一种看不见、摸不着,并且不能单独存在的特殊资产,它不能同企业分割而单独出售,商誉可以看作是企业的一种超额获利能力,是企业未来超额收益的折现,是一种预测值,其具有巨大的风险性。商誉的价值需要企业在合并后的经营中逐步得到体现。
具体来讲,商誉的特殊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购并之前,商誉不能单独存在,商誉也不像有形资产那样存在实体。
2.商誉是企业的一种综合能力,是由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先进技术、地理位置、客户资源、员工素质、管理效率等综合形成的,因此商誉是难以计量的。
3.商誉具有持久的收益性,商誉导致企业获取了长期的超额利润,这种获利能力使商誉具有了长期性。
商誉作为一项特殊的无形资产具有以上特点,所以对商誉的评估与一般无形资产的评估不尽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