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信息价含税吗?
信息价都是含税价格,具体税点各个地区、不同时期有所不同(因为各地税负水平不一),一般有3%、4%、6%等,但无论哪种说法都不准确,应该理解为含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176号)规定,对转让房地产的行为,统一按交易过程中形成的各类应税行为征收相关的税费。
无论是直接售卖房屋还是出售二手房,都适用于这一文件。 在实际工作中,大多数地方对二手房是按照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和附加税费;一些城市考虑到二手住房交易特点以及住房消费属性,将二手住房交易增值税起征点设定为5%。例如成都、广州分别规定,对个人销售购买的普通居室住宅,增值税起征点为5%。另外,北京、上海、福州、杭州等地对于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也需缴纳5%的增值税。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房地产调控中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1号)第二条规定,个人购买了低于5年(包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并按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