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明星小号违法吗?
法律上当然没有明文规定,但是账号实名制以来,各大平台和媒体都严禁用户用自己的真实身份注册账号(比如微博的实名制度),目的就是要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 至于为什么这样做,我觉得是因为互联网是有记忆的,用户的行为都会留下痕迹,一旦出了什么事情,可以顺藤摸瓜地查到源头。而且网络是一个传播效率很高的平台,你的信息在网上传播的速度和广度都是无法想象的。所以从这方面来说,互联网的记忆是对公众利益的保护。
回到这个问题本身,如果这个爆料是小号爆的,那么就是符合平台的规则的,没什么问题;但如果这个小号是故意用假名字注册的,那就有可能有法律风险了——因为互联网也是有记忆的,可以追溯到这个小号曾经发表过什么内容,然后顺藤摸瓜找到本人……不过这种可能性不大,只要不故意搞大事情。
另外补充一点:如果这个“爆料者”是某新闻事件的受害者或目睹者,为了揭露真相而故意使用假名注册账号,发布相关信息并引起广泛传播的,从道德上来说我是很敬佩他的勇气,因为他可能在帮助所有人看清事实的真相,即使可能因此带来一些麻烦甚至损失。 但如果是出于其他私人原因(如感情纠纷、经济纠纷等)而使用了假姓名来注册账号的,则显得比较卑鄙无耻……因为这种爆料往往带有强烈的个人色彩,很可能给当事人造成较大伤害,而且往往是无中生有、捕风捉影的,属于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的规定,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