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前三个月能做b超吗?
你好,很高兴能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首先,在孕早期做B超是必要的,通过第一次B超可以确定子宫内有否妊娠囊和原始心管搏动,排除宫外孕的可能;第二次B超是在孕中期(16-20周),主要了解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是否有畸形及某些先天性代谢疾病的发生,并评估胎盘的位置与状态等;第三次B超是在孕晚期(37-40周),监测胎盘成熟度,判断胎儿是否足月,以及为分娩方式的选择提供依据。 但值得注意的是,孕早期在做B超时要尽量避开孕期35天以内,因为此时胚胎刚刚植入子宫内膜,过于早的超声检查可能由于内膜的厚度不够,而难以发现妊囊,导致误诊或漏诊。
其次,关于孕早期(12周内)能否用药的问题,一般认为,如果病情需要,孕早期可使用药物分情况治疗一些疾病。 比如,有些女性在孕早期会出现恶心、呕吐,以致于进食少,出现营养不足甚至贫血的情况,这时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维生素类药物进行纠正,通常是安全的。但需要注意的是,无论哪种药物,其使用剂量都要严格按照医生的要求服用,切勿自行加量。 再比如,有早孕反应的女性常伴有轻度恶心呕吐,若影响到进食,出现脱水情况,可以在医生指导下适当补液,纠正电解质紊乱及酸碱平衡失调。但要注意,一旦发生频繁呕吐,不能服用止吐药,应及时就诊,查明原因以防发生危险。
总之,无论是药物的使用还是其他的医疗手段,都应该遵循“急需处理、慎重、减少伤害”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