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中国不能参加TPP?
谢邀! 这是个很深刻的问题,作为研究国际法的学者,我试图从法律角度来分析一下。 TPP是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Trans-Pacific Strategic Economic Partnership Agreement)的简称,由东盟发起,最初成员包括东盟及澳大利亚、新西兰和越南三国。2013年8月,马来西亚加入,成为创始成员国之一。目前,TPP共有12个成员国。
简言之,TPP是一个区域贸易协定。 这里需要引入一个概念---“关税同盟”。关税同盟是区域内国家间相互取消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实现商品、服务和资本自由流动的一组国家集团。实行关税同盟的国家,必须对彼此间进出口货物消除一切关税及非关税措施;任何成员国的产品进入其他成员国时,都视为在本国境内销售,因而要承担本国的产品在国内市场上所负担的义务。同时,各成员国有义务给予其他成员国国民以本国人待遇,并保证市场机制的有效运作。
根据上述定义,如果我国加入TPP,就势必与这些国家达成一系列互惠互利的协议,使我国产品能够享受免关税待遇,但同时也必须承担相应义务。具体而言,就是在WTO规则框架内,通过谈判解决贸易失衡问题,同时通过实施相关协议,减少贸易摩擦。 但问题是,现在TPP已经不再是一个简单的贸易协定。美国积极拉拢更多国家加入这个协议的目的在于制衡中国在亚太地区的影响,因此可以预见,如果我国加入TPP的话,美方的目的就已经达到了。至于所谓的促进贸易和投资、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这样的目标反而不在首要位置了。
所以从这个角度看,我国政府不为所动其实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因为一旦加入了TPP,我们在贸易上被迫接受的那些协议会严重制约我国的经济发展。更重要的是,加入TPP也就意味着我们要接受美国的政治制度和价值观念,这对任何一个国家来说都是需要慎重考虑的问题。尤其是近年来美国频繁打着“民主”“人权”的旗号插手别国内政,更让我们对此心存芥蒂。